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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丘北: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有补助,组团干补得更多

    信息发布者:CW16136
    2018-05-12 20:58:51   转载


    通过发展种养殖业,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努力培育致富带头人、技术能人和农村经纪人,每户至少有一人掌握1—2项农业实用技术,使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有稳定增收致富渠道,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


    补助对象和范围 


    1

    补助对象为全县有能力发展种养殖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

    补助的产业为农林产业,即种植业、养殖业和林果业。


    补助标准见下表:

    产业名称

    规模

    补助资金

    (元/户)

    备注

    万寿菊

    3亩以上

    300


    生姜

    1亩以上

    400


    蔬菜

    1亩以上

    300

    房前屋后种植小于1亩的面积不在补助范围内。含水生蔬菜、佐料等。

    辣椒

    1亩以上

    200

    含工业辣椒、小米椒、本地辣椒等

    冬早玉米

    1亩以上

    200


    六谷

    2亩以上

    200


    新增牧草

    1亩以上

    200

    品种仅限为“桂牧1号”

    新增能繁母牛

    1头以上

    4000

    能繁母牛、羊、猪是指可以进行繁殖生产的母牛、羊、猪

    新增能繁母羊

    5只以上

    3000

    新增能繁母猪

    1头以上

    1000

    经济林果

    1亩以上

    500

    含干果、水果、香椿、花椒、蚕桑及用柴林木等

    3

    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组团,按技术标准进行集中规模种植和养殖,创建脱贫产业示范样板。对集中规模种植创建样板连片面积达50亩以上的,按单户补助标准增加补助资金25%;对样板连片面积达100亩以上的,按单户补助标准增加补助资金50%。


    4

    补助的时限为2018年4月1日—2019年11月30日,此期间按要求发展产业开展脱贫的建档立卡户均在补助范围,若补助产业项目相同,以补助最高标准为准,不得重复补助。兑补时间分阶段分批次进行,分别为2018年8月30日;2018年11月30日;2019年6月30日;2019年11月30日。



    补助程序和流程


    (一)程序:

    一是由帮扶责任人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协商,由贫困户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由村民小组长签字后交村民委员会、驻村工作队审查,并对贫困户是否种植、养殖的真实性和种、养的规模(亩、头)负全部责任;

    二是村民委员会进行审查并登记汇总,交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农技站和畜牧兽医站进行审核;

    三是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扶贫开发局和县农科局;

    四是县扶贫开发局根据项目申报审批程序牵头组织对项目方案进行审批;

    五是县扶贫开发局审批后,由县财政局划拨资金交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产业检查验收并兑现补助资金,并按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流程:农户申请→村民委员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县扶贫开发局审查→县财政局划拨资金→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兑现补助资金→验收并接受监督组监督。

    (三)补助申请表册及相关要求,由县扶贫开发局、县农科局制定,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扶贫开发局、县农科局负责解释。


    来源:文山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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